山梨大学熊达云教授做客南开大学日本研究讲座

2019920日,应我院之邀,山梨大学熊达云教授做客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,并作题为《洋律徂东——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与日本法律顾问》的讲座。宋志勇教授主持了讲座。刘岳兵院长等我院师生三十多人旁听了讲座。

熊达云,江西省高安市人。先后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学院、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和日本早稻田大学,法学博士。现任日本山梨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兼孔子学院院长。熊达云教授长期从事有关中国法制史、中日关系的教学与研究工作,主要著作有《中国人的日本研究史》(合著)、《近代中国官民的日本观察》等。

中国自晚晴以来就走上了一条近代化的道路,在这近代化的浪潮中最重要的则是制度和法制的转型与近代化。熊教授指出,在近代中国法治的转型中,日本作为媒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诸如有贺长雄、松冈义正、寺尾亨、副岛义一等日本“顾问”,都在中国近代法制史的台前幕后贡献着自己的力量。然而,长期以来,这些日本顾问的活动及其努力,都鲜有人进行研究,学者往往将这些顾问视作帝国主义的代理人而对其加以贬低和排斥。为了理清这些日本顾问在历史上发挥的真实作用,熊达云先生经过二十多年苦心研究,完成了《洋律徂东——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与日本法律顾问》这一著作。本讲座也是主要围绕该书内容展开的。

熊教授认为,在日本近代史以及中日关系史上,有贺长雄是一个鲜有人知的名字。但他在中国法制近代化上着实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。有贺长雄是近代日本著名学者,在法学、社会学等多方面都有所建树,他早年毕业于东京大学,于1886年进入元老院,受到伊藤博文、山县有朋、伊东巳代治等政府官员的重用。有贺的法学理论,强调明治日本的特殊性,宣扬军队独立于政府,并归天皇统帅,并要求将天皇敕令和命令列入法律,具有强烈的国家至上主义色彩。熊云达教授根据自己的研究指出,清末新政开始后,五大臣考察团回国后戴鸿慈提出八项改革措施的奏折,实为有贺长雄捉笔。此外,1907年清政府派出了赴德日的宪法考察团,为该团考察日本宪政大臣达寿、李家驹讲授日本宪政的,也是有贺长雄,这次联系,也使得有贺此后与中国保持长久关系打下了基础。有贺认为,中国应学习日本,制定钦定宪法,走渐进发展道路;宪政应从改革官制入手,宪法必须秘密制定;改造皇室,使皇室与国家并重,君主必须总揽军政大权;建立议会,改革政府机构,建设新的地方制度。熊教授认为,虽然日本的宪法有种种局限和不足,虽然清末立宪最终走向失败,但是,日本学者们的努力使得中国官员认识到了宪政并非洪水猛兽,而可能成为挽救自身危亡的一种可选择的政治模式,这使得顽固的保守阵营出现了可资突破的缝隙。此外,日本历史上一直以中国的政治、法律为榜样,而现在日本的统治模式反过来向中国出口,这可以说是政治文化交流史上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现象,不能因为这场逆向出口的失败就认为它毫无价值。


除了在清末新政中的活动外,有贺长雄在袁世凯的制宪活动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就有贺个人来说,他认为向中国这样的国家不是一个法律的国家,而是一个“人文的国家”,对于这样的国家,应当施以“圣人政治”,这一思想无疑与袁世凯对“称帝”的渴望暗暗相合,故袁世凯政府一直主动地(而非听任谁的指使)寻求同有贺长雄的合作,袁世凯政府非常重视有贺长雄的建议,他关于宪法问题的讲话与演讲的主旨内容都被译为中文。1913622日,有贺完成了六万余字的中华民国宪法构想,由前清帝师陈宝琛提名为《观奕闲评》。在该书中,有贺强调民国国情之独特性,提议实施限制选举,推动孔教国教化,建设超然内阁的共和政体,确保强势大总统,地方行政首脑为总统在地方的代表。可以说,后来的《中华民国约法》就是以这部《观奕闲评》为蓝本的。熊云达教授指出,应该对于《中华民国约法》以及《观奕闲评》予以更加客观的评价,看到其保持了三权分立等积极方面,并带入当时时代环境下进行考虑。

熊教授接着讨论了《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》与松冈义正的作用。熊教授经过详细的比较研究后指出,《大清民事诉讼草案》条文八成以上来自《日本民事诉讼法改正案》,而非如先前一些学者认为的是来自德国的名师诉讼法或1890年颁布的日本民事诉讼法。同时,熊教授也否认了《大清民事诉讼草案》出自中国人之手的说法,指出当时留日学生的水平与时间都有限,不可能完成此项工作。而松冈义正作为拥有着丰富学识与经验的法官,更有可能操刀这一对技术要求很高的项目。此外,松冈在京师大学堂的民诉法讲义与《大清民事诉讼草案》在体例结构上最为接近,也印证了松冈才是这一草案的真正设计者。

熊云达教授最后总结到,近代以来日本的法律顾问对中国的法制、法律等涉及全国性、长远性的制度建设提供具体的咨询与建议,有的甚至身体力行,亲自捉笔描绘蓝图,然而他们如今的知名度却很低,有的甚至被遗忘与淹没。我们应当看到这些人对于中国近代化的贡献,承认他们对于中国的重要帮助。

讲座结束后, 熊云达教授还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。(姚睿麟)